消费者,购物不忘货比三家!

 

    消费者到商店购买商品,应该充分行使《消法》第八条所规定的“消费者享有所悉其购买、使用的 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

真实"情况的权利。”也就是我们简单称之的“知情权”,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 者服务的不同情况,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

价格、产地、生产者、用途、规格、等级、主要成分、生产 日期、有效期限、检验合格证明、使用方法说明书、售后服务,或

者服务的内容、规格、费用等有关情 况。如今的市场经济很活跃,对于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就相差不一,同一个商品在不同的

地方就有不同 的价格,甚至在一家商场内的不同的柜台都会有两种不一样的价格。这是由于国家对商品的价格政策已 改变了过

去计划经济时代的规定价格,而实行指导价格的缘故。由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、 成本等方面的差异,所以他们提

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就会发生不同,还由于商品在市场中具有追求 利润最大化的倾向,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就会在平均价

格的上下发生波动,而且还不能排除个别违法的 经营者为了获取暴利在价格上欺诈消费者的可能。所以,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

者接受服务的时候,对于 自己不熟悉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,尤其应该多走几家商店、商场,获取正确的价格信息,货比三家

才 不至于吃亏。去年曾有一位消费者在上海浦东东方路商业街的一家商场以2200元的价格买了一台阪神牌 冰柜,第二天在附近

的另一家商店发现同样品牌的冰柜的售价不到 2000元,他又去更多的商店看了看, 最低的价格只有1700元。于是,他就向新区

消协投诉这家商店价格欺诈,经消协多方联系,直至向生产 厂查询,证明2200元的价格是在正常的浮动价格范围内,不属暴利

行为。如果这位消费者在购买冰柜前 多走几家商店了解商品的价格就不会吃亏。对于相同价格的商品,消费者还可以通过货比

三家,提高鉴 别商品质量、品牌好坏的能力。如现在电脑产品已开始大量进入普通家庭,即使同样价格的电脑,由于 它们的配

置、品牌的档次不一样,使用性能的差异就很不相同,特别是配置陈旧的电脑将会很快被市场 淘汰,许多新的软件就无法使用

。这种情况在购买家用电器、家具时也会发生,尤其需要消费者多加鉴 别,才能买到优质价廉的好商品。实际上,许多消费者

通过货比三家,多看多听,从对自己购买的商品 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,逐步变成了鉴别商品质量方面的内行。譬如家具,式样

众多不要说了,就木材的 品种更是五花八门,橡木和橡胶木仅一字之差,质地却相差很大,有的以花梨木冒充红木的,也大有

人 在,这就更需要消费者多走几家商店,多作比较,俗话说:不怕不识货,就怕货比货。总之,越是价格 贵的商品,越是要多

去几家商店看看,不做冲动型的消费者。为此,3.15忠告:消费者购物,不忘货比 三家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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